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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市政府第2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13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过渡期建设项目中后期环保审批改革的意见》(沪环保评[2016]189号)。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必须提交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要求如实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实施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和性质
    • 项目名称:上海沪航物流装备厂(原上海友邦电梯部件厂)
    • 项目地址:南汇区航头镇大麦湾工业区4号地块
    • 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上海沪航物流装备厂(原上海友邦电梯部件厂) 性质(民营)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 点地面积24642㎡,建筑面积17924㎡
  2. 环证文件审批
    • 2005年8月24日由环保审批,汇环保管审(2005-214)号
  3. 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4.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应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主要产品名称:电梯零部件10万件,功能(运输)
    • 主要原材料:钢材1000吨/年,铁焊条 5吨/年;用水量 0.2375万吨/年;排水量 0.1万吨/年;
    • 主要生产工艺为钢板下料、冲压冲孔、焊接;生产设备有冲床8台,折弯机1台,剪板机2台,切割机1台,电焊机6台。
    • 主要辅助设施无
  5. 生产计划为月生产0.8万件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概况应反映环保设施名称、类型、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废水,厂区内雨污水分流,无工业废水产生;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行生化处理,达到二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区中央达到污水管理网,经航头污水泵站排入南汇排海总管。
  • 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电焊烟尘,主要成分为金属氧化物,局部浓度>6mg/m3采用了移动式除尘器,使车间内烟尘浓度达到《国际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规定,即厂界最高浓度<1mg/m3。
  • 噪声,冲床、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80-85dB(A) , 采取了减振和隔声等综合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了(GB12348-90)II类标准。
  • 固体废物,钢材边角料全部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上海沪航物流装备厂(原上海友邦电梯部件厂)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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